发布日期: 2019-03-26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44
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公司和中等职业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公司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为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提高评审效率,拟在上海市教委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之前,先行开展“3044永利集团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公司在校生中经公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二、资助金额、名额

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每生按照5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人均1500元人民币。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国家助学金档次标准设为两档:一档每生每月资助350元,二档每生每月资助250元。

名额以上海市教委下达通知为准。届时将根据公司各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员工情况,再做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⑦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以下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不得给予国家助学金: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四、档次划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员工才能申请每生每月350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员工只能申请每生每月25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中有以下情况者,可以优先获得350/月档次的国家助学金。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2)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者。

五、预申请时间安排

1.2019326日——201941日:员工在易班进行预申请;

2.员工预申请结束后,待公司下达通知后公司评审并进行公示;

3.公司上报评审报告至员工处,同时在员工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通过名单;

六、重要说明

1.本次申请、评审工作采用员工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员工登陆易班或资助管理系统申请。

网址如下:http://www.yiban.cn/或者/index.html

2.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1900786 ;办公室:3044永利集团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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