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7-17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190
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

1.中央部委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

2.上海市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41号);

3.集团文件:《3044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员工管理服务手册)

二、认定对象

公司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员工。

三、认定标准

以上海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分为一般困难、特别困难2档。

基本分档标准如下:①特别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70元(含);②一般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070元,但低于1605元(含)

对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605元,但低于1926元(含),且由于学费高额(学费每年10000元及10000元以上,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或家庭成员(包括父母亲、配偶、子女及本人)得大病而需承担巨额医药费、家庭类型特殊(如单亲、离异、孤儿、军烈属)、因突发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而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困难员工,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对其给予适当补助,并结合员工实际情况可认定为一般困难或特别困难。

四、认定程序

(一)认定工作启动

915日之前公司受理员工申请,员工提交辅导员《3044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亲、离异、孤儿、军烈属、重病)

(二)公司认定(初审)

1.916日—919

公司认定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

 2920日—926

公司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且通过后,928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员工资助中心。

(三)公司认定

928日—1015日,员工资助中心汇总各公司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报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网上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采取线上申请审批,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的方式进行,员工需要登陆易班员工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61900784   联系人:李老师

2.认定工作相关表格可在“易班员工资助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下载打印。

3044永利集团

2018716

附表:


 附表1:3044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doc